泽昌业绩丨泽昌提供法律服务的和特能源股票定向发行项目获审核通过
发布时间:2022/10/13 19: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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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全国股转公司经审查认为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特能源”)股票定向发行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相关要求,对和特能源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并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158 号)。
和特能源成立于2012年7月,为新三板基础层企业,证券代码:873662。公司是一家以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主营工业园区热电联产的企业,公司及子公司和特新能源、和特供热主要从事蒸汽生产和供应、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特新能源主要业务为在福清市元洪投资区开展热电联产业务,产品为蒸汽、电力及污泥处置服务,全资子公司和特供热主要业务为在福清市江阴工业区开展蒸汽运输业务。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983,480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子公司和特新能源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增强,为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奠定资本基础,促进公司进一步实现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逐步投入,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所接受和特能源委托后,泽昌律师为和特能源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提供了专业、优质、全程的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法律咨询、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和特能源股票定向发行项目由高级合伙人刘波律师团队承办,项目经办律师为刘波、付茜,项目组成员余一凡、房盖。